為貫徹落實廣東省委省政府《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發展的若干措施》和全省中醫藥大會部署要求,推動《廣東省嶺南中藥材保護條例》的貫徹實施,由廣東省中醫藥局、廣州中醫藥大學指導,廣東中醫藥博物館、嶺南中藥資源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廣州中醫藥大學)、廣東省中藥材種植行業協會主辦的嶺南中藥材保護研討會暨南藥展覽會(下稱“研討會”)于12月3日至5日在茂名化州市舉行。
▲會議現場
廣東省中醫藥局副局長柯忠、廣州中醫藥大學副校長潘華峰、廣州中醫藥大學原副校長梁沛華、廣東中醫藥博物館館長藍韶清、廣州中醫藥大學中藥學院院長詹若挺、茂名市衛健局副局長黃偉東、化州市副市長莫燕以及嶺南中藥材保護品種道地產地、主產地縣(市、區)衛生健康局有關負責同志,嶺南中藥材保護品種的相關專家學者及企業代表共260人參加此次研討會。
▲會議現場
近年來,廣東省進一步加大中藥材資源保護力度,2016年12月1日,在全國率先進行中藥資源保護地方立法,省人大常委會頒布《廣東省嶺南中藥材保護條例》并于2017年3月1日起施行。為持續推動《條例》的學習宣傳貫徹向縱深發展,從2018年起,廣東中醫藥博物館牽頭每年舉辦一屆廣東省嶺南中藥材保護研討會及展示,努力把《條例》學習好、宣傳好、貫徹好,推動新時代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
▲首批嶺南中藥材八大保護品種展示作品
研討會上,與會專家圍繞嶺南中藥材保護、嶺南中醫藥文化保護、中醫藥人才培養、廣東省嶺南中藥材保護條例釋義等主題進行探討。除此之外還舉辦了系列分論壇,包括嶺南中醫藥發展與人才培養研討會、嶺南道地藥材種植產業研討會、嶺南道地藥材品牌保護與發展論壇等,與會代表們廣泛討論,集思廣益,取得了良好的交流成果。同期舉行的南藥展覽會,近20家嶺南中藥材保護品種相關產學研單位參展。
組圖|參觀南藥展覽會
組圖|參觀化橘紅種植基地
組圖|參觀化橘紅博物館
延伸閱讀
《廣東嶺南中藥材保護條例》2017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為了加強嶺南中藥材保護,規范利用嶺南中藥材資源,促進中醫藥持續健康發展,廣東省以地方立法形式頒布《廣東嶺南中藥材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于2017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是國家《中醫藥法》出臺后首個施行的地方性中醫藥法規。
該《條例》分九章六十八條,包括總則、一般規定、種源保護、產地保護、種植保護、品牌保護、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等方面內容。立法的重點是建立種源、產地、種植、品牌四個環節的保護制度,解決保護重點、保護主體責任、怎樣進行保護等問題。《條例》突出嶺南特色,圍繞第一批八個保護品種的特性進行精細立法。
全社會參與遴選保護品種
為了匯集民智、反映民情,廣東省人大常委會、省中醫藥局積極發動社會各界參與立法保護嶺南中藥材第一批品種遴選工作,依托權威網站,通過網絡投票、問卷投票等方式,邀請群眾、人大代表、名中醫和國醫大師、中藥專家參與投票和提出意見,公開從廣東道地中藥材20個種類中遴選出第一批立法保護的化橘紅等八種中藥材。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反應熱烈,先后有超10萬群眾參與網上投票,226名省名中醫(含2名國醫大師)中有186人參與投票,中藥學18名專家參與投票。
實行動態保護
《條例》公布:第一批保護的嶺南中藥材種類包括以下八種:化橘紅、廣陳皮、陽春砂、廣藿香、巴戟天、沉香、廣佛手、何首烏。為落實動態保護,逐步實現對更多種類嶺南中藥材的保護,《條例》同時規定:“省人民政府中醫藥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嶺南中藥材保護實際需要,對符合廣東道地特征的中藥材經過統一遴選增加新的保護種類,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列入保護目錄予以公布。”
建立種源保護制度
嶺南中藥材種子種苗的優劣,直接決定了中藥材產品的質量。對首批保護的8種嶺南中藥材,《條例》規定要設立良種繁育基地,并且明確“道地化橘紅產地化州,道地廣陳皮產地新會,道地陽春砂產地陽春,道地巴戟天產地德慶、高要,道地何首烏產地德慶等地,應當設立嶺南中藥材良種繁育基地;廣藿香主產地湛江、肇慶,廣佛手主產地肇慶,沉香主產地東莞、中山、茂名、惠州、揭陽等地,優先設立嶺南中藥材良種繁育基地。”,并對良種繁育基地設立的條件和程序作了規定。為了保持嶺南中藥材遺傳特性的穩定,《條例》還對生產做了具體規范。
建立種植保護制度
如何在嶺南中藥材種植過程中實現質量控制,是立法保護需要解決的重點問題。《條例》將嶺南中藥材種植技術規程作為抓手,進行了有關制度設計,規定:“保護種類種植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應當根據嶺南中藥材生長發育特性,按照國家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制定保護種類種植技術規程,并按照種植技術規程進行生產。優質嶺南中藥材生產基地應當按照保護種類的特定技術規范進行種植,保持嶺南中藥材產品質量穩定,創新種植模式應當符合國家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種植生產不得違反環境保護、林地保護和水土保持法律法規的規定。禁止使用國家禁用、淘汰的種植投入品,禁止使用高毒、劇毒及高殘留農藥,禁止濫用農藥、抗生素、化肥、植物生長調節劑和除草劑。”
《條例》同時對種植環境標準、農藝管理、施肥要求、病蟲害防治、采收、產地初加工等作了細化。
建立品牌保護制度
在過去,由于不重視對嶺南道地中藥材的知識產權的保護,廣東的一些嶺南道地中藥材在其他地方被申請地理標志保護、被注冊專用商標。為加強品牌的保護,《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利用嶺南中藥材保護經費,支持行業組織設立專門的保護種類品牌推廣中心,培育嶺南中藥材知名品牌,促進嶺南中藥材的品牌化經營。保護種類品牌推廣中心應當提供品牌培育、宣傳推廣、交流合作等服務,協助嶺南中藥材品牌相關權利持有人擴大品牌影響范圍,提高社會認知度。”
強化部門職責
據統計,中藥材生產管理涉及21個部門和單位。《條例》對嶺南中藥材良種繁育基地和優質嶺南中藥材生產基地的檢查評審、建立質量信用等級檔案,以及查處假冒偽劣中藥材、商標侵權、地理標志侵權等行為的監管主體責任作了規定,同時對應所作保護規定,設置主管部門人員法律責任,確保各項保護工作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