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方碧陶)近日,《關于加快推進福建省康復醫療工作發展的實施意見》印發(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提出積極發展中醫特色康復服務,增加基層中醫康復服務供給,切實提升中醫藥康復服務能力和水平。
在加強醫療機構康復(醫學)科建設方面,《實施意見》提出,支持發展成熟的三級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中醫醫院康復科在人員、設備、場地等配置上進行提升,鼓勵有條件的二級中醫醫院設置康復(醫學)科,常住人口超過30萬的縣至少有1所縣級公立醫院設置康復醫學科。
在完善康復醫療服務網絡方面,《實施意見》提出,發揮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區域中醫診療中心(康復)建設單位、中國康復醫學會繼續教育培訓基地(福建中醫藥大學附屬康復醫院)等的輻射和帶動作用,加快福建省康復專科聯盟、專科醫聯體建設。
《實施意見》明確,提升中醫藥康復服務能力。充分發揮中醫藥在疾病康復中的重要作用,促進中醫藥、傳統功法與現代康復技術融合,發揮中醫康復特色優勢,提升疑難危重疾病的診斷與治療能力,開展中醫康復方案和技術規范研究,擴大區域影響力。加強中醫藥康復服務機構建設和管理,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積極提供中醫藥康復服務,強化中醫藥康復專業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推進中醫藥康復科研創新能力建設。積極發展中醫特色康復服務,增加基層中醫康復服務供給,切實提升中醫藥康復服務能力和水平。
《實施意見》還提出,依托福建省中醫特色康復技術研究與培訓指導中心等單位,對醫療機構中正在從事和擬從事康復醫療工作的人員開展培訓,實行執證上崗。依托有條件、能力強的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中醫醫院康復科和康復醫院組建或儲備康復醫療專家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