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陳藥文化源遠流長,在中醫藥歷史上有著非常豐富的使用經驗。藥物新陳說法最早出現在《神農本草經》的序例里:“土地所出,真偽新陳,并各有法。”隨著中藥種類的不斷增加以及對中藥陳用認識的不斷加深,宜陳久使用的中藥范圍也在不斷擴大。筆者通過查閱中國古代數百部中醫藥著作,結合實際工作中的調研,撰寫本文,希望能夠引發更多同仁的思考。
阿膠以陳者為佳
清代《本草崇原》引《本草乘雅》“阿膠……亦須陳久,方堪入藥”。清代楊時泰撰《本草述鉤元》,亦明確記載阿膠“亦須陳久,方堪入藥”。《本草害利》對于阿膠品質也提出“陳者良”。古籍雖然都提到“陳者良”,但都沒有提確切的年限。
通過對古代醫藥文獻的考證,筆者認為,陳藥的年限一般指2~5年,這種觀點,在晚清民國時期也得到了傳承。比如中華民國三十年一月十二日的《新聞報》上刊登了一則中藥廣告,內容是上海童涵春藥號聲明自己生產的虎骨膠、鹿角膠、龜板膏、驢皮膏、鹿腎膏,都是“遠年陳足”的,但具體年份沒有說。而同時代的種德堂也在《新聞報》上登了廣告,明確指出自己家的驢皮膠、龜板膠、虎骨膠、鹿角膠都是“陳足五年”。當時的同仁堂亦不甘示弱,同樣也是在《新聞報》上登廣告,明確提出“犧牲品,十年陳驢皮膠”。
近代著名中醫藥學家曹炳章(1878—1956)在鄭肖巖《偽藥條辨》的基礎上增補編寫了一部《增訂偽藥條辨》,這是一本中藥質量鑒定專著。我們查閱該書時,發現曹炳章關于阿膠的觀點是“五、六十年,殊有奇功”,同時明確指出,“以十年以內者蒼翠色,質尚堅,至五、六十年以上者,色轉黃而質松脆更佳。肺癆服之殊有奇功”。
該書之所以有這樣的經驗記載,與當時的社會環境有很大關系。晚清至民國時期,肺結核流行,但那時還沒有更可靠的藥物治療這個疾病。中醫認為肺結核陰虛火旺者居多,臨床主要癥狀有咳嗽、咳血,同時屬于消耗性疾病,身體多虛,且主要病變在肺部,而阿膠不但能夠補虛,還能止血、止咳。如現行2020年版《中國藥典》記載,阿膠的功能主治為“補血滋陰,潤燥,止血。用于血虛萎黃……肺燥咳嗽,勞嗽咯血,吐血……”。所以阿膠特別適合改善肺結核的臨床癥狀,但是傳統認為新品多有火氣,不利于肺結核的治療,而陳者火氣漸退,更適合該病種。
陳阿膠的文化從清代開始,延續到20世紀80年代依然有所傳承,比如雷允上最初生產的阿膠商品直接就命名為“陳驢皮膠”。阿膠通常以原材料用驢皮為正宗,但新中國成立后有一段時間驢皮緊俏,當時有的廠家在做阿膠時用的不是驢皮,而是豬皮、牛皮等。所以雷允上制藥廠為了表明自己生產的阿膠正宗,特意在名字中標示“驢皮膠”,以示區別。
筆者從事中藥鑒定、檢測工作,對幾十年前不同廠家生產的阿膠(陳阿膠)與目前剛出廠的某大品牌阿膠(新阿膠)進行了十幾個批次、不同方法的檢測,檢測結果幾乎看不到區別。雖然目前阿膠的藥物有效期被定為五年,但從傳統角度看,過期的阿膠只要外觀性狀未發生霉變,仍是臨床好阿膠。年限越久的阿膠越酥脆,容易出現龜裂紋理,甚至碎裂,但功效不失。筆者認為,陳阿膠最低需陳化五年,甚至可達到五六十年,這樣的阿膠臨床效果更好。建議不要用剛剛出產的新阿膠。
陳藥文化歷史久
說到陳藥,最廣為人知的莫過于金元醫家李東垣《珍珠囊補遺藥性賦》里面的《六陳歌》,“枳殼陳皮半夏齊,麻黃狼毒及吳萸,六般之藥宜陳久,入藥方知奏效齊”。目前《六陳歌》里的六種陳藥在實際使用中基本名存實亡,雖然人們還非常認可廣陳皮,但是在臨床上基本看不到真正意義上的陳藥廣泛應用了。
陳藥文化古而有之,除了“真偽新陳,并各有法”的記載,《神農本草經》中同時還記載“粟米……陳者,味苦,主胃熱,消渴,利小便”。另有一句古語被廣為引用,即《孟子·離婁·章句上·第九節》中的“猶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也”,句中的“三年之艾”目前多解讀為三年的陳艾。
后世醫家對陳用藥物有了進一步的認識,并著述筆端。南北朝梁代《本草經集注》記載“枳實以陳者為良”。唐代的《新修本草》記載“橘柚,以陳者為良”。宋代《本草圖經》記載,“蕪荑,其用陳者良”。宋代《證類本草》記載“白油麻,陳者煎膏,生肌長肉,止痛,補皮裂”。北宋的《本草衍義》記載“發鬢,而取其陳者。狼毒,麻黃,吳茱萸,半夏,枳實之類,皆須陳者,謂之六陳,入藥更良”。明代《本草綱目》記載“小麥,陳者煎湯飲,止虛汗”。明代《本草征要》記載“木瓜,陳者良,槐花,含蕊而陳者佳”。清代《要藥分劑》中,關于醋的描述,引用“士材曰,入藥當用米造。二三年陳者”。清代《本草備要》記載“艾葉,陳者良”“神曲陳者良,炒用”。清代《本經逢原》說芫花,陳者良;酒,陳者無毒。清代《本草綱目拾遺》講雨前茶,“三年外陳者入藥,新者有火氣”。清代,《本草述鉤元》記述“荊芥,陳者良”。清代《本草撮要》載“紅曲,陳者良”。清代《本草分經》載,“廣皮,陳者良,名陳皮”。
以上這些中藥典籍為什么會認為“陳者良”呢?《本草便讀》在“用藥法程”里明確指出,“凡用藥有宜陳久者,有宜新鮮者。陳者取其烈性漸減,火性漸脫。新者取其氣味之全”。而《壽世保元》在卷一“本草藥論”里亦明確說,“用新者速其功,用陳者遠其毒”。《軒岐救正論》則提到“恐概用橘紅半夏二陳之屬。則徒耗損真氣。故先哲以六物必用陳者。政為新性暴烈泄真之故耳”。
亦有用新不用陳者
上文都是推崇陳藥的,那么有沒有要求用新不用陳的呢?《普濟方》第154卷記載有“鹿茸,新者良,陳者不佳”,明確說明鹿茸須用新品。《瘴瘧指南》則更明確地記載,“故方書謂五苓散,無桂及隔年陳者,俱不可用”,即五苓散中的肉桂必須用新品。《醫學衷中參西錄》載有一個醫案,逐寒蕩驚湯以胡椒為君,且強調“而(胡椒)稍陳者,又不堪用”。6歲的小患者一開始喝了藥湯不管事,張錫純后來恍悟,此藥取之鄉間小藥坊,其胡椒必陳。將陳胡椒換為新胡椒后,小病人“而寒痰開豁,可以受食”。由此可見,藥物新陳對于臨床療效的影響非常大。
不同時期不同人群對于陳藥有不同認知。特別值得一提的是芳香類中藥,普遍認為新品保全氣味,質量更好,而《種杏仙方》卷四所附的經驗秘方里卻有“賽桂香,即砂仁,和脾胃。堅而陳者,姜汁炒干為末”的記載。另外,《冷廬醫話》記載了“章又謂俗尚陳茶,僅隔年或二年止矣,乃竟有陳至五七年一二十年者,能令人失音或暴死,蓋凡物過陳者,皆有毒也,此說亦世所罕知者”,這段話闡明了陳藥得有個度,不能無限度地“陳”下去。古人也曾提到具體的陳放時間,如“橘皮三周四載,麻黃亦需多年”。陳藥也要注意保存方法,一旦有發霉變質現象,應不予使用。還有人并不贊成陳藥之用,如唐代詩人耿湋在《秋晚臥疾寄司空拾遺曙盧少府綸》一詩中寫下“老醫迷舊疾,朽藥誤新方”的詩句,表明了自己的觀點。
上文所說大多為中藥飲片。對于成藥,過去雖然沒有保質期等相關說法,但是也有新陳之論。比如《本草簡要方》中載有一個治療癭瘤的方子,“治癭瘤,又方,海藻海帶各一兩……朱砂三錢,入麝香少許……藥貴新合,陳者須多服”。指出該方如果放置年限久,藥性會降低,需適當增大劑量。筆者認為,此癭瘤方是方中有麝香的緣故,所以要求新的好,因為麝香年限久了香氣散逸,藥效會有損失。
本文結合阿膠的實際使用,通過對古代典籍中的記述,深入探討了藥物新陳問題。陳藥文化源遠流長,蘊含著復雜的藥物學知識,值得深入挖掘。藥物在臨床中是該用陳還是用新,需結合藥物自身的特性,臨證施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