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各口岸藥品監督管理局、各口岸藥品檢驗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天津、上海特派辦,各直屬海關:
經國務院批準,同意增設吉林琿春口岸為藥材進口邊境口岸。為進一步規范琿春口岸藥材進口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吉林琿春口岸的關區代碼為1517。
二、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琿春口岸進口藥材登記備案工作,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在辦理琿春口岸進口藥材登記備案時使用已啟用的登記備案專用章。
三、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市場監督管理局與吉林省藥品檢驗研究院建立進口藥材備案和口岸檢驗的工作關系,規范開展琿春口岸進口藥材的備案、組織口岸檢驗工作。
四、吉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當加強轄區內的進口藥材監督管理工作,提高進口藥材備案和口岸檢驗的信息化水平。